关于评选2023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主要以学生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商务学院-44人

二、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由于我院学生学制较短,第三条第(二)则学生所获荣誉时间放宽至2019年9月至今,但非首经贸期间获奖必须提供奖状照片,否则不予认定。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21级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申报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论文成绩由于暂未评定,请暂空。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

(4)证明材料(奖状照片等,请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非首经贸期间获奖必须附奖状照片,首经贸期间获奖可不附)

 

联系人:贺琦 周洁 

联系电话:65976277

电子邮箱:18811563363@163.com

 

商务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