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京教函〔2019〕700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要求

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详见“3.突出表现要求”),方可放宽条件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3.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学院于2024年9月25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材料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

(2)《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打包发送)

(3)国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纸质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25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图书馆306。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一份,正反打印)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及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同学可根据支撑材料目录提供。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联系人:宋栩韬、王博

联系电话:65976277

材料接收地点:图书馆306

电子邮箱:4652@cueb.edu.cn

附件:

1.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文件单独另附)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文件单独另附)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文件单独另附)

4.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参考目录(文件单独另附)

商务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