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各同学:

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 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3)执行。

注:商务学院同学默认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三条申请条件(四)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另:在此解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四条,是指不完全符合第三条的四个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但符合第四条内的标准也可以申请评选;若完全符合第三条的四个申请条件,则无视第四条即可。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综测排名前60%(以毕业综测前公示结果为准)的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同学于5月8日晚23:59分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652@cueb.edu.cn。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学院于5月12日中午11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图书馆306。材料包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宋栩韬

联系电话:65976208

电子邮箱:4652@cueb.edu.cn

商务学院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