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专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商务学院推荐总人数为28人。

3.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4.认真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三、报送时间地点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531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姓名】。电子版材料包括: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证明材料(奖状照片等,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

 

联系人:贺琦   

电子邮箱:iheqi@cueb.edu.cn

 

商务学院    

2023年5月30日